根据莱芜发改办字〔2023〕105号《关于调整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告诉》文件规则:
(1)一般居民用户阶梯气价:年用气量288立方米(含)以内的榜首阶梯气价为3.05元/立方米,年用气量288-360立方米(含)的第二阶梯气价为3.66元/立方米,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的第三阶梯气价为4.58元/立方米。
(2)选用天然气独立取暖的居民用户阶梯气价:年用气量1488立方米(含)以内的榜首阶梯气价为3.05元/立方米,年用气量1488立方米以上的第二阶梯气价为3.66元/立方米。
(3)校园、托幼园所、社区医疗组织、社会福利组织、城乡社区居委会等履行居民心价的非居民用户基本生活用气(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)不履行阶梯价格,依照每立方米3.05元履行。
(4)居民阶梯气量按月累计,以日历年(每月1月1日至12月31日)为计价周期,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、不结转。
(5)一般用户阶梯气量每户按4口人计,超越4人的家庭,每添加1人,年用气量添加72立方米。
根据莱芜发改办字〔2021〕135号《关于核定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的告诉》文件规则:我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0.58元/立方米。
1、根据莱芜发改办字〔2020〕75号《关于确认2020-2021年度供热季集中供热价格的告诉》文件规则: 热力交流站与输配企业的结算价格为46. 84元/吉焦;居民到户价格为22元/平方米。
2、根据莱芜发改办字〔2021〕113号《关于确认2021-2022年度供热季集中供热价格的告诉》,非居民热力交流站与输配企业的结算价格为每吉焦76.65元,供热价格为36元/平方米。
供热时刻为每年11月15日开端至次年3月15日完毕;供热收费起止日期依本企业实在的状况确认。


